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是促进党校理论教学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让学员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进一步提高党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保证此项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特作如下规定:
一、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是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般不得缺勤。学员因健康原因不能参加的,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因个人家庭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由学员所在单位出具请假函。以上两种情况需要请假者,均须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到培训部履行请假手续。
二、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分省外和市内(运城市管辖范围)两种。县处班、中青班学员根据教学计划参加省外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由教务科组织、制定详细方案,带队领导负责;正乡科级班学员根据教学计划参加市内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市内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由教务科组织、各学员支部和班委会负责、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正、副小组长带队。县处班、中青班不能参加省外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的学员,须以小组为单位参加市内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市内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各学员支部、班委会要在培训部的指导下,确定各小组正、副组长,并在征求学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调研方案,将各小组的调研内容、调研时间、调研地点、调研路线汇集起来,以书面形式(附各小组学员名单)报培训部审核,由分管副校长审定。
三、不论参加省外还是市内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县处班、中青班学员每人须写出一份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报告,正乡科级班每个小组须写出一份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报告。因病、或因个人家庭等特殊情况请假的,可以在本单位学习调研。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情况将记入《学员毕(结)业鉴定表》,上交市委组织部,装入干部个人档案。
四、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报告要理论联系实际、富有针对性,要尽可能地聚焦某一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报告要有分析、有论证、有建议,坚决反对东拼西凑、敷衍塞责,更不得抄袭和找人代写。高水平的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报告,将推荐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在报刊上发表。
五、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
1、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是教学活动、政治任务,与此无关人员不得顺路搭车,参加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的学员不得带家属子女同行。
2、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和路线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不得中途临时变更线路和计划。
3、参加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的学员要服从安排,要有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不能搞自由主义和小团体主义;要有时间和纪律观念,自觉做到令行禁止;要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党的干部和党校学员形象。
4、参加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的学员要集中精力、认真听课或仔细聆听对方介绍,不得迟到、早退。
5、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期间,严禁参与赌博等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得进入高消费及不文明的服务场所;严禁早、中餐饮酒,严禁酗酒闹事。
6、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期间,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不准警车带路,不接受宴请,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收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追究培训机构有关领导和带队负责人的责任”。
7、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和物品。
8、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期间,学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带队同志反映,由带队同志和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9、每次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前,班主任必须组织全体学员认真学习本规定,深刻领会其要求,以确保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延伸培训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