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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 | 运城日报刊文】吴仪: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时间: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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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市委党校网站报刊编辑部教师 吴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着眼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任务,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的坚实基础上,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战略支撑地位,指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重要保证,必须系统谋划、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决定》指出,“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这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总基调和重心所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指向,是坚决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完成这一任务,根本上要靠人的推进,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纠偏差,持续释放重实干、重担当的鲜明信号,营造鼓励改革、支持改革、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争做改革发展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带动全社会参与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
一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学习教育机制。
理论武装越彻底,理想信念就越坚定,思想就越敏锐,行动就越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必须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的工作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部署开展了多次党内集中教育,全党经历了深刻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党性锤炼和实践锻炼,为党的思想建设开辟了新境界。要持续组织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扎实开展大规模、体系化、全覆盖的教育培训,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要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读书班、“第一议题”、专题党课、专题研讨等具体制度,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把理论武装不断引向深入,并转化为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信仰信念、强大的内驱动力和卓越的工作实绩。
二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当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已步入深水区,必然会触及深层次利益矛盾和更加复杂的利益格局,这就更需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改革促进派和实干家来推动。首先,要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其次,针对乱作为、不作为问题,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加大对“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的问责和惩处力度,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针对不敢为问题,要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释放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营造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态。针对不善为问题,要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提高政治能力为关键,以增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本领为重点,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促进干部及时增长知识、补齐短板、提高才干,成为栋梁之材。
三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必须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着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统筹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要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作用发挥。要不断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尤其要注重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格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特别要完善流动党员管理方式,严格规范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中党员的网络行为,全方位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同时,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互联网行业党建工作,更好构建“大党建”格局,扩大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四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制度建设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必然随着实践发展和时代要求而不断完善,不符合现实需要、不能反映人民呼声的旧制度需要及时废除,现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好经验好做法需要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要坚持从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和全面从严治党实际出发,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改革。坚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同反腐败法律制度衔接协调,形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构建起全覆盖、全方位、全流程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员干部要树牢制度意识,始终心怀敬畏,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把党内法规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以“中国之制”支撑推动“中国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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