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党的历史,从井冈山、延安到西柏坡,从“两个务必”到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我们党历来倡导勤劳节俭、艰苦奋斗,反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
建军初期,针对军官生活特殊化等问题,三湾改编时规定官兵待遇平等,连队成立士兵委员会,监督部队的经济开支、参与伙食管理等。红四军从军长到士兵,同吃同穿同劳动,朱德带头到山下挑粮,虽然生活艰苦,但是官兵团结一致、士气高涨。
中央苏区时期,为了减少生活浪费,毛泽东亲自拟写《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十四号》强调,政府中一切可以节省的开支,都须尽量减少。这一切节省,虽在各部分为数甚少,但积少成多,并可以养成苏区中更加刻苦、更加节省的苏维埃工作作风——这是万分必要的。
延安时期,我们党将艰苦奋斗作风的培育与“厉行廉洁政治”等紧密联系在一起。1939年6月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严格建立财政经济制度的决定中指出:“任何机关部队必须照批准之预算限度内开支,如有浪费或超过情事,概不批准。”各机关部队学校不得互相请客(外客来宾招待除外),平时开会不得招待酒菜香烟。在 1946 年 12 月,中央作出关于开展节约运动的指示,提出“应动员全党全军全根据地人民开展节衣缩食,艰苦奋斗,克服困难的运动”,应尽量裁减干部特殊待遇和一切不必要开支,在生活方面规定了严格的纪律。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使国家尽快富强起来,我们党一再强调要坚持和发扬好勤劳节俭、艰苦奋斗精神。1956年11月15日,毛泽东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指出:“我是历来主张军队要艰苦奋斗,要成为模范的。”并讲了一个事例:1949年的一次会议上,一位将军主张军队要增加薪水。他举的例子是资本家吃饭5个碗,解放军吃饭是盐水加一点酸菜。毛泽东认为,这恰恰是好事。这个酸菜里面就出政治,就出模范。解放军得人心就是这个酸菜,要求提倡艰苦奋斗。
改革开放初期,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某些高级干部中存在的特殊化现象,1979年11月,我们党出台《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详细严格地规定高级干部生活待遇,要求高级干部要在作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更是给自己定下三条原则:念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湖南毛泽东遗物馆陈列有一封毛泽东回绝外婆家15个人请求照顾的信件,这封请求入学、工作等照顾的书信转交到毛泽东手里,他在信的页眉批示了一行字:“许多人介绍工作,不能办,人们会要说话的。”周恩来更是专门召开家庭会议,定下“十条家规”,内容涉及不能丢下工作专门进京看望、外地亲属进京一律住招待所(住宿费由家里支付)、生活要艰苦朴素等,教育他们“完全做一个普通人”。
一代代共产党人更是严格遵守家规的典范。焦裕禄教育一家扎根兰考,要求子女“工作上向先进看齐,生活条件跟差的比”;他不让孩子“看白戏”,将票款如数送给戏院,又建议县委作出“十不准”的规定。谷文昌一贯严格要求自己和家属子女,不搞特殊,不以权谋私。二女儿结婚想让他批点木材做家具,他严词拒绝:“当领导的要先把自己的手洗净,把自己的腰杆挺直!”
新中国成立初期,时任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的邓小平针对一些干部闹离婚喜新厌旧的现象,严厉指出这种现象如不纠正,不但影响工作,损害党的声誉,而且要垮掉一些同志。他从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高度告诫全党:“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
针对“大跃进”期间出现的“生产瞎指挥风”“生活特殊化风”等不良风气,我们党专门制定了《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要求党政干部以平等的态度对人,工作要同群众商量,生活要同群众打成一片,不特殊化等,让大家对照着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坚决执行中央的政策,与群众一起把生产和生活搞好。
21世纪初,《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要求干部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专门列出生活纪律,作为党的六大纪律之一,不仅继承了过去管党治党的有益经验,而且针对当前党员在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补充完善。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邸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