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校(院)组织人事工作,保证党的干部、人事、劳资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内部科室的设置、职责及考核,根据考勤及考核情况发放岗位津贴及岗位责任制考核兑现;负责教职工的录用、聘用、使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工作;负责校(院)干部的调训工作;掌握人员编制,办理调出调入手续;负责教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补贴及社会保险工作,控制临时工人数及工资数额;负责工人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承办干部职工退休及伤亡抚恤等手续;承办干部职工住院看望、直系亲属吊唁等事宜;承办全市党校系统教师系列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业务;承办教职工体检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校(院)委、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