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卫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党校大厦安保部具体管理。门卫人员要坚持昼夜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非门卫人员不得在门房内闲聊、过夜。
二、严格校(院)大门的进出管理制度,非本校(院)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
三、门卫人员要搞好校(院)的报刊杂志、信件等收发工作,严格手续,做到不丢失,不出差错;管理好校园路灯;负责大门内、外卫生。
四、推销产品、收购废旧物品的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校园。
五、车辆、人员带物出校(院),门卫要对所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发现有疑应留滞并报保卫科处理。已办理出校(院)手续的,核实无误后方可带出校园。
六、进出校(院)的一切车辆必须减速慢行,不许鸣笛。
七、门卫要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门卫室外不准堆放杂物;大门喇叭口内外未经允许不准停车。
夜间巡逻办法
一、巡逻人员
党校大厦保安。
二、巡逻区域
办公区和居民区。
三、巡逻要求
1、为保障巡逻人员安全,实行全夜两人共同巡逻。
2、巡逻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自己不能处理的事情要及时报告保卫科,危急时向110报警。
3、认真做好巡查值班记录,对于晚上23点――次日5点出入人员、车辆要进行盘查、登记;妥善保管巡逻器材。
四、奖惩办法
1、凡抓获盗窃嫌疑人员者,学校给予值班人员每人300元的奖励。
2、巡逻期间,发生入室盗窃案件的,每次处罚党校大厦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