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员宿舍由行政科负责、党校大厦统一管理。
二、学员宿舍实行委托管理。行政科监督、党校大厦负责学员宿舍日常具体事务;负责学员宿舍所有财产的管理、使用、维修和日常卫生保洁工作;负担一次性用品的购买、床单被罩等的日常清洗;负责服务员的招聘、培训、学习、使用和考核;负责宿舍的值班安排、防火防盗。
三、宿舍服务员的职责
1、努力学习,熟悉业务,统一着装,遵章守纪,微笑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做好学员宿舍洗漱间、卫生间和楼道、楼梯及楼前楼后的日常卫生清洁工作。客房内要窗明几净,床单平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电视、电灯、空调随用随开,马桶、龙头随时有水,楼道楼梯干净整洁,保证随时入住。
3、要及时更换床单、被单、枕巾等并及时送取、清洗,保证随时使用。
4、早上8:30打扫房间卫生,晚上11:00关楼门。随时关好门窗、电视、电灯、空调、水龙头等。
四、学员和客人住宿时,凭交款票据收取押金登记住宿,没身份证者不得住宿;退房时楼层服务员检查财产,如有丢失、损坏由客人照价赔偿,否则由党校大厦赔偿。
五、各类班次及党校公务接待,如果要免费用客房,须提出申请,经分管行政后勤的副校长同意,行政科通知党校大厦落实;教职工亲属在2号楼住宿,每人每晚收取10元,全年累计超过10人次,超过部分每人每晚20元。服务员上班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准在客房内看电视、洗衣服、洗澡等。
六、服务员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时间,影响工作。重大治安事件报保卫科或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