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运城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中共运城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由校(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所有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均为参加资格审查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9月22日至9月24日,每天上午8: 30——11:30,下午15:0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运城市委党校东楼七楼第六研讨室(山西省运城市河东东街386号)。
三、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运城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
2.《运城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和《运城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各一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名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包含学历、学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自荐材料以及报名表上填写的公开发表论文、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课题)、获得荣誉证书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报告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下载打印纸质版(有效期内)。
以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档案不在工作单位的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其中,网上报名后至资格复审前离职的,须出具离职材料和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托管证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2.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所学专业有研究方向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3.应聘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四、注意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
3.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4.请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近期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防护,以免影响资格复审。
中共运城市委党校
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