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法治办字〔2019〕1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学习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宣传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时间安排
12月1日(周日)至12月7日(周六)
三、重点学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
3、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4、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我市依法治市、法治运城建设重大成果;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市人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富民强市坚定信念,增强价值观自信;
6、“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等重点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四、学习方式
1、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学校将举办一期专题法治讲座,不断强化依宪依法依规履职意识;
2、各党支部集中学习文件要求重点内容;
3、结合岗位和工作实际,全体教职工要抓好个人自学。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今年“12・4”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宪法学习宣传的部署要求,搞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及宣讲活动,推动宪法精神真正深入人心。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我校教师宣讲宪法、全体教职工学法守法情况,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来源:廉政建设研究室)
责任编辑:冯若冰